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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二十五章 崇洋媚外要不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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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的名,樹的影,劉天王不愧是縱橫華語樂壇四十幾年的老牌巨星,他一出場,立刻從氣勢上徹底碾壓了吳良。

即使是他只唱了一首歌,但留下來的影響力,已經讓吳良完全無法超越了。

哪怕演唱會的最後,吳良拿出了他的殺手鐧,那首曾經唱到鐘老爺子淚流滿面的《我的華國心》,依然沒能將劉雲霄留在觀眾心目中的印象給消除。

一直在整臺演唱會散場,好多人還在心智勃勃的討論著居然能在今天的舞臺上看到劉天王,正是不枉此行了。

這句話,實在是讓吳良感到又開心又郁悶。

開心地是幸好自己請對了人,讓所有到場的觀眾載興而歸,總算是沒有把自己人生中的第一場演唱會給搞砸;郁悶的當然就是自己的咖位看來還是太小,人家劉天王只來唱了一首歌,就能喧賓奪主,這種影響力,自己也不知何年何月才能擁有。

隨後他就在後臺看到了早已等候在此多時的鐘蘊文老爺子。

鐘老爺子此來,一是向他道賀,二則是向他道歉來的。

“阿良啊,恭喜,演唱會圓滿結束啊!”鐘老爺子一見面就給了他一頂高帽子,讓吳良非常開心。

不過隨後他就說到:“我孫子的事,我這個老頭子在這裏特地代他向你道歉,實在是不好意思啊,我也沒想到他竟然會這麽胡鬧。”

鐘老爺子唏噓不已的說到。

吳良本來對鐘永溯的事非常惱火,可是聽到鐘老爺子這麽說了,他也只好息事寧人了。

其實他倒不是討厭鐘永溯搞亂了他的演唱會,他真正不喜歡的,是鐘永溯稱自己是“米國人”的時候,眼中的那種顧盼自得和蔑視。

明明是一個黃皮膚黑眼睛的人,卻以拿了別國的護照為豪,對自己的祖國充滿了鄙視,這種人,如果他不是鐘老爺子的親孫子,吳良說不定當場就飛起一腳把他踢死了。

想當初吳良可是為了愛國,連英語四級都沒考過的人,哪會瞧得上這種黃皮白心的“假洋鬼子”呢?

可鐘老爺子既然親自來道歉,這個面子,他還是要給的。

所以他微微朝鐘老爺子搖了搖頭,說道:“鐘老先生言重了,不過是年輕人不懂事,不用太過苛責。”

隨後他又頓了頓,還是決定說到:“只是鐘少爺的崇洋媚外的思想,我覺得鐘老先生還是應該管教一下,畢竟再怎麽說,他也是黃皮膚黑眼睛,連自己的同胞都瞧不起,這就有點兒太過分了。”

這句話,算得上是交淺言深,鐘老爺子楞了楞,卻馬上感慨的說到:“吳先生說得對,是老頭子疏忽了,等我回去,一定好好的教育教育他,吳先生,今天你可算是給老頭子我上了一堂課啊!”

吳良連稱不敢,又跟老爺子客套了幾句,這才結束了雙方之間的交談。

稍微收拾了一下,吳良帶上行李,很快走出了百娛劇院的後臺。

她還要跟劉雲霄吃一頓晚飯,然後就搭乘飛機回國了。

劉雲霄早已經在唐人街的一家很出名的中餐館裏瞪著他,見到他提著行李走進來,有些驚訝的問到:“怎麽,你今天就要回國嗎?”

“是啊。”吳良笑道:“該做的事都做完了,不回去留在這兒幹什麽呢?”

“嗯。”劉雲霄點了點頭,沒有再多說。

只是他的情緒看上去有些低落。

“怎麽了?”吳良坐下來,一邊給自己倒了一杯茶,一邊問他:“今天的演唱會,證明你寶刀未老,還是有那麽多年輕小姑娘喜歡你,怎麽你還不開心呢?”

“呵呵。”劉雲霄被他的話逗得笑了兩聲,可隨即就轉為嚴肅地說道:“阿良,我準備退出歌壇了。”

“什麽?”吳良驚了一跳,詫異的問到:“為什麽?”

劉雲霄撇撇嘴,看著包間裏的一副油畫說道:“梅麗莎可能快不行了……”

吳良默然,但卻不明白這跟他準備退出歌壇有什麽關系。

劉雲霄果然隨後就解釋到:“看到梅麗莎現在這副模樣,我真的很難受,同時……也讓我多了很多感觸,我老婆她,身體一直都不太好,可我平時太忙,也沒有多少時間陪她,我怕有一天,萬一她也跟梅麗莎一樣……,所以我考慮過了,接下來,我準備盡量減少自己的工作,多花些時間來陪陪她,歌壇這邊,我不打算再繼續經營了。”

聽到劉雲霄這番發自肺腑的話,吳良雖然不舍,卻也非常理解。

劉雲霄可以說是華語娛樂圈裏公認的“鐵人”了。

從他出道開始,就一直深受觀眾的喜愛,影、視、歌三方面,他一直都在發展,也一直發展的很好,最為忙碌的時候,據說他一年要拍十八部戲,還要開十幾二十場演唱會,可謂是“拼命三郎”。

他能有今時今日的地位,也正是源於他這種努力工作的精神。

可或許正是因為如此,也讓他一直以來都無法抽出時間照顧自己的家庭,要知道,他當年可是足足隱婚了十四年,一直不敢對外界公布自己已婚的訊息,就連他的好朋友歐陽宓,也是偶然間才知道了這個消息。

可以說,他給粉絲們帶來了多少歡樂,就給他的家人留下了多少遺憾,他的夫人,都不知道有多大的毅力和包容,才能一直默默地陪在這個男人身邊,走過了這麽多年的風風雨雨。

這種時候,他想要多留出點兒時間來陪陪他的家人,是完全可以理解的。

只是吳良有點兒可惜,如此一來,華語樂壇又少了一位扛鼎的人物,華語樂壇的覆興,恐怕是越來越遙遙無期了。

吳良心裏暗暗地嘆息了一聲,對劉雲霄說道:“我明白了,那……我有什麽可以幫到你的?”

他知道,劉雲霄對他講這番話,肯定不會是純粹為了通知他這個消息,要知道,這位天王可是很少把自己的私事告訴別人的,當初就連他已經結了婚,都沒讓歐陽宓這樣的好朋友知道。

果然,劉雲霄會意的一笑,說道:“我想最後再舉辦一場告別演唱會,你來當我的嘉賓吧,順便,幫我寫首歌。”

“寫首歌?”吳良挑了挑眉毛。

“對,幫我寫首送給那些歌迷的歌。”劉雲霄坦然的說到:“我知道你寫歌很厲害,當初那首《千千闕歌》,可是讓梅麗莎喜歡得不得了,我也希望能有那麽一首歌,能夠讓我從容的告別歌迷,不給自己的歌唱生涯留下任何遺憾。”

“哦。”吳良懂了,劉天王雖然準備告別歌壇,但還是希望歌壇能留下他的傳說,所以希望用一首應景的歌,來結束他的整個歌手生涯。

這倒不是問題,用網絡上的話來說,吳大官人已經窮得只剩下才華,呃不,只剩下歌了。

要別的還不敢肯定,但是要歌,那是完全“mou問題”呀!

他當即接下了劉雲霄的差事,正準備繼續跟他叨兩句,門外突然出來了一陣爭吵的聲音。

那聲音越來越大,而且看上去似乎正是朝著他們的包廂來的,吳良好奇的問到:“怎麽回事?”

劉雲霄放下筷子:“出去看看。”

兩人打開門,結果正好一群人推推搡搡的走了過來。

背對著他們的,是餐館的老板,正被人推搡著不住地往後退,但卻一副苦口婆心的樣子,勸著面前的那個年輕人。

而推著他前進的年輕人,正是鐘家的長孫,鐘永溯。

鐘永溯的表情有些郁悶,一邊推著那老板倒退,一邊無奈地對他解釋到:“你放心吧,我們不是來找麻煩的,我們是來找他幫忙的。”

餐館的老板哭喪著臉說道:“鐘少爺,包間裏面還有劉先生在,你這樣沖進去,驚擾到了貴客怎麽辦?”

“劉先生就劉先生,我又不會吃了他,怕什麽?”鐘永溯不耐煩地說道:“我都跟你說過了,我們不是進去搗亂的,你怎麽就不信呢?”

老板還想再勸,吳良卻已經提前出聲問道:“老板,怎麽了?”

老板轉過頭來,看到吳良和劉雲霄都已經走出了包廂,頓時急急忙忙的跑了過來,鞠躬道歉到:“哎呀吳先生,劉先生,實在是抱歉,鐘家的小少爺非要進來找你們,我攔也攔不住,打擾到你們,真是太不好意思了。”

吳良擺擺手道:“沒關系,叫他過來,我問問他到底要做什麽。”

那老板之所以害怕鐘永溯來搗亂,是因為進來的人,不止鐘永溯一個,還有他那群樂隊的黑哥們兒們。

幾個黑乎乎的家夥往那兒一站,有的身上帶著紋身,有的耳朵上穿著耳釘,換成是任何一家餐館的老板,也得害怕呀!

那老板小心翼翼地把鐘永溯帶了過來,一邊走,一邊用警惕地眼神盯著他身後那群黑哥們兒們。

不過那幾個黑哥們兒倒是毫無所覺的樣子,看到吳良反而興奮地吹了聲口哨,其中一個上前指著吳良說道:“我認識你,你就是今天下午唱歌的那個人,你唱的很棒,恭喜你!”

吳良一臉呆滯地望著他,以他的英文水平,顯然還不足以應付能唱街頭RAP的這張嘴皮子。

好在旁邊的劉雲霄也懂英文,於是替他翻譯到:“這黑人說你今天下午的演唱會表現的很棒,他很喜歡你。”

吳良意外的挑了挑眉毛,咋滴,鐘永溯帶著這群黑鬼過來,難道不是來砸場子的?

只見鐘永溯氣呼呼地望著他,似乎有些不甘心的樣子,吳良也不知道他到底想幹什麽,同樣迷惑的望著他,等著他先發言。

哪知說話的還是旁邊的那位黑哥們兒。

只聽他嘰裏咕嚕一通折騰,完了用期待的眼光看著劉雲霄,顯然在等待劉雲霄的翻譯。

劉雲霄也是錯愕了一會兒,才對吳良說道:“他說很喜歡你今天下午那首《龍的傳人》,他們想用這首歌去參加今年的米國夢想秀,希望你能同意。”

“米國夢想秀?就是那個京視買過版權,專門選平民明星的綜藝節目?”吳良驚訝地問到。

“應該是。”劉雲霄點點頭應道。

“呵呵。”吳良咧開嘴笑了起來,沖鐘永溯問到:“你怎麽想的,用華文歌參加米國的綜藝節目?”

“我才不想呢!”哪知這句話就像踩到了鐘永溯的貓尾巴,只見他一下子就跳了起來,氣沖沖地說道:“要不是他們幾個覺得還行,你以為我會喜歡你那些狗屎一樣的歌?我呸,我根本就看不上!”

吳良的臉一下子就沈了下來,冷冰冰地轉身道:“既然看不上,那你們就走吧,這首歌,我不會給你們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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